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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爱卫办举办禁止吸烟监督员培训班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 2008年 5月 1日开始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市爱卫会办公室从 2008年 4月 14日— 22日,分四期对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有关人员,各区、县(地区)爱卫会办公室全体以及全市各街、乡(镇)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员,近 1200人接受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副处长王子强,就《若干规定》出台背景 和必要性 、 征求意见过程及 条款内容,进行了精辟的、全面的讲述;市政府法制办沙继良同志,以典型的事例、幽默语言把执法程序具体化,通过“时间、顺序、方法、步骤、行为、方式” 12个字进行讲解;市政府法制办副处长王鸿剑,对制作执法文书的 11个程序进行了逐一、详尽的解读。
几位处长生动、详尽的培训,使到会的同志都感到收获很大,一致认为:通过培训学习,对《若干规定》不仅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而且懂得了执法程序和掌握了如何制作执法文书,对于贯彻落实《若干规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
在培训班上,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同志、办公室主任刘泽军同志,分别就如何贯彻《若干规定》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 全国爱卫办,各区县政府、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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