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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实施的第一天
2008 年 5月 1日 是《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开始实施,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全市近 1200名爱国卫生禁烟监督员、近 2000 名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和 约 10 万名单位禁烟检查员陆续上岗。
实施的第一天 上午,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市爱卫会副主任、卫生局党组书记金大鹏、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许桂华等同志与相关部门及驻京中外媒体记者,对北京饭店、东来顺饭庄、东安市场等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北京饭店餐厅、咖啡厅用明显的标志划分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饭店的九层被确定为无烟楼层;东来顺王府井店的非吸烟区已扩大到 50%,店内就餐区的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用郁郁葱葱的小花园分隔,形式更加自然;东安市场门口、楼梯、过道、营业厅等显著位置都悬挂了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并成立禁烟检查监督组,一些禁烟检查员开始上岗在店内巡视。
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同时,听取了被检查单位落实《若干规定》工作的进展情况,询问了禁烟检查员工作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在检查过程中强调:禁烟工作关系到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现无烟奥运和保障人民健康的大事,应认真做好。在奥林匹克社区,金大鹏书记现场给居民发放控烟的宣传材料,讲解禁烟的意义。市爱卫办主任刘泽军、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赵涛、市卫生监督所所长王义、东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杨艺文、副区长章冬梅、区爱卫办主任李占民、区卫生局局长张明等领导参加了检查活动。
西城区 组织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辖区奥运定点宾馆(饭店)——广州大厦、民族饭店和中国职工之家落实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查单位均制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在规定的“禁烟”区域张贴或设置了“禁止吸烟标志”,设立了禁烟检查员,并挂牌上岗。检查人员随机进行了落实法规有关知识的询问,所被询问的检查员,基本对《若干规定》有了初步的掌握。 崇文区 卫生局局长李亚兰带领区爱卫办、卫生局法制科、卫生监督所的禁烟监督员兵分两路,对贯彻《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边宣传边检查了 30多个医院、学校、机关、商城等单位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顶上顶善餐厅和大昌伟业网吧的营业场所实现了禁烟,并设立了独立的吸烟区。 石景山区 主管区长带队抽查了部分公共场所禁烟情况。丰台区 区委常委、副区长王苏维带队一行到南苑乡方仕布艺城检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情况。 西站地区 爱卫办组织 300人的公共场所禁烟检查员队伍上岗检查,他们边宣传《若干规定》,发放“致北京市民一封公开信”以及“远离烟草,关爱健康”等宣传材料,边监督检查,耐心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吸烟。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 、个别单位检查员数量设置相对较少; 2、吸烟区设置相对范围较大的问题; 3、 中小餐馆、宾馆的无烟区、无烟客房尚无明确划分。 检查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要求尽快改进落实。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全国爱卫办,各区县政府、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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