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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召开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工作会
2008 年5 月7 日 下午,丁向阳副市长在市政府515 会议室,主持召开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工作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以及市委宣传部、市爱卫会、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饮食协会和朝阳区、海淀区等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
在听取各单位领导汇报贯彻《若干规定》工作进展情况后,丁副市长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同时,就下一步贯彻《若干规定》,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落实《若干规定》要求,加大餐饮、宾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的管理力度,以市爱卫会、市卫生局名义,向各类社会单位发一封信,针对不同行业提出不同要求;二是要将各个场所张贴的“禁止吸烟标志”系列,在报纸上进行刊登;三是由市爱卫会筹备,在适时召开信息发布会;四是由市卫生局牵头,建立市、区监督巡视组,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督导巡查;五是由市委宣传部制定一个宣传计划,“禁烟”控烟宣传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宣传 贯彻《若干规定》好的单位、社区和家庭、个人给予表彰,对“禁烟”工作不落实的单位给予批评, 加强对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监督力度,要让这些单位起带头作用。
参加会议的同志均表示,回去后加大落实《 若干规定 》力度,按照丁副市长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全国爱卫办,各区县政府、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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