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建设爱国卫生健康细胞工程是建设健康城市的基础工作,也是爱国卫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开展爱国卫生健康细胞工程以来,各区县、各部门以健康为中心,在单位、社区和乡村中积极推动健康细胞工程,产生了一批符合标准的北京市爱国卫生红旗单位、健康社区和健康示范村,使爱国卫生工作更加贴近百姓,为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和全市健康行动创造了现实可行的机会。根据爱国卫生“十一五”规划和 2007 年工作计划,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健康细胞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 继续开展创建爱国卫生红旗单位、健康社区和健康示范村活动。各区县、各部门要确定今年的各项创建任务和具体落实目标,对照标准加大培训和指导,对于符合标准的单位、社区和村在各区和各部门筛选的基础上,于 8 月 15 日前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 对照标准,对已有的爱国卫生红旗单位、健康社区和健康示范村加强管理,各区要适时开展对上述各类单位的复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各单位进行改进,对于达不到标准、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报请市爱卫会撤消其荣誉称号。
- 开展经验交流, 促进互相学习。全市要通过开展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经验交流和现场会等活动,沟通各区县、部门之间的创建信息,加强横向交流,各区县、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工作,适时举办本地区、本部门的经验交流,提高卫生红旗单位、健康社区和健康示范村的工作水平。
- 在开展建设爱国卫生细胞工程的工作中,要结合各单位、社区和乡村的实际情况,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农村地区继续开展“送知识到农家,百场健康知识讲座”活动,使群众通过建设健康细胞工程活动提高健康素质,增进身心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望各区县和各部门接此通知后,统筹安排,通过开展爱国卫生健康细胞工程的建设,进一步在全市树立健康理念,倡导健康行为,提高城乡地区健康水平,为北京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二 ○○ 七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人大办公厅,全国爱卫办、各区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