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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对全市蚊、蝇、鼠、蟑螂防制效果进行考核检查的通知

3.关于继续开展爱国卫生红旗单位与北京市卫生村共建北京市健康促进示范村活动的通知

4.关于开展 2007年夏季迎奥运灭蚊除害活动的通知

5.关于对部分远郊区县进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6.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健康细胞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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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做好郊区厕所改建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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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禁烟细则 一半以上餐厅服务区不能抽烟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烟细则近日出台,根据细则规定,餐厅非吸烟区面积不得低于其室内餐饮服务区域面积的50%

北京市从今年5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对餐厅、旅馆、公园和游乐场所提出了分设吸烟区与非吸烟区的要求,但由于没有制定出具体范围,使一些公共场所在设置无烟区时没有统一标准可循。为了使禁烟更有操作性,北京市爱卫会近日正式公布了这一禁烟细则。

细则中规定,餐厅非吸烟区面积不得低于其室内餐饮服务区域面积的50%,并要逐步扩大非吸烟区域的面积,直至取消吸烟区。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无烟客房的数量应不少于客房总数量的50%,有条件的还应拿出至少一半楼层作为无烟楼层,并且无烟楼层应集中设置,没有条件设置无烟楼层的,无烟客房应集中设置。接待大厅、通道、购物场所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对公园、游乐场则要求每个吸烟区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中国食品产业网200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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