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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对全市蚊、蝇、鼠、蟑螂防制效果进行考核检查的通知

3.关于继续开展爱国卫生红旗单位与北京市卫生村共建北京市健康促进示范村活动的通知

4.关于开展 2007年夏季迎奥运灭蚊除害活动的通知

5.关于对部分远郊区县进行爱国卫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6.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健康细胞工程的通知

7.关于加强控烟工作暨开展第二十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8.关于做好郊区厕所改建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9.关于开展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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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类——器械类——有效方法——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


杀虫 安全第一

  杀虫剂对人畜的毒性有急性和慢性两种,我国将杀虫剂急性毒力分为剧毒、中毒和低毒三级。即使低毒级杀虫剂对人畜也有害,而且有的杀虫剂对人畜的毒副作用,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表现出来。

一般杀虫剂不仅杀虫成分有毒,而且大量使用的辅剂也有毒,有的还相当厉害呢。

  目前广泛使用的卫生杀虫剂,大都是采用一种世界公认安全的属于拟除虫菊酯类的溴氰菊酯。然而,最近据环境毒理学有关专家试验指出:它对机体的神经系统有明显毒性,长期接触会引起头晕头痛等神经症状。另外:有些卫生杀虫剂又用苯及其同系物作溶剂,长期接触会损害造血系统。有临床报告表明,这类溶剂有诱发白血病的潜在危险。

消费者在使用杀虫剂时,务必要注意安全。

  首先要节制使用杀虫剂,可不用时坚决不用;其次使用时要尽量减少同杀虫剂接触;对大脑未发育完善的婴幼儿不要接触任何杀虫剂;第三,在厨房使用时要加倍小心,切勿污染食品及炊具;第四,施药之后要淋浴及换衣服。另外,还必须提醒消费者,由于大多数杀虫水(杀虫气雾剂)都用易燃的无味石油、苯及其同系物体溶剂,它们的闪点及燃点都很低,要注意避免引起火灾。
                                  (摘自健康报 胡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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