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实现国家卫生区”是区委第九次党代会明确的工作目标。2004年5月1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了《丰台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实施意见》,张大力区长指示:举全区之力,争创国家卫生区。并提出了“2004年全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全面达标”的工作要求。为此,根据《丰台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实施意见》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调整、加强以张大力区长为组长的“丰台区争创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
(一)在区创卫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 8个创卫协调组。
职 责: 负责本区域创卫迎检的总体组织、协调、指挥;负 责创卫工作指标任务进度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创卫活动;负责组织 各专业组创卫相关指标的 落实。
1.东区一组:方庄、东铁营、大红门街道与南苑乡分钟寺、成寿寺、东铁营、东罗园、果园、石榴庄、石村、大红门等8个行政村。
组 长: 东铁营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方庄、东铁营、大红门街道主任和南苑乡副乡长
2.东区二组:西罗园、马家堡、右安门街道与南苑乡花园、西铁营、右安门、马家堡等4个行政村。
组 长: 西罗园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西罗园、马家堡、右安门街道主任和南苑乡副乡长
3.北区一组:太平桥、丰台街道与卢沟桥乡精图、太平桥、马连道、三路居、东管头、万泉寺、菜户营、周庄子等8个行政村。
组 长: 太平桥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太平桥、丰台街道主任和卢沟桥乡副乡长
4.北区二组:卢沟桥、宛平街道与卢沟桥乡六里桥、西局、小井、靛厂、郑常庄、岳各庄、大井、小屯、郭庄子、小瓦窑、大瓦窑、张仪村、卢沟桥等13个行政村。
组 长: 卢沟桥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卢沟桥、宛平街道主任和卢沟桥乡副乡长
5.南区一组:新村街道与花乡草桥、纪家庙、樊家村、造甲村、四合庄、黄土岗、新发地、榆树庄、看丹、六圈、白盆窑、郭公庄、堡台、高立庄、羊坊等15个行政村。
组 长: 新村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新村街道主任和花乡副乡长
6.南区二组:南苑、和义、东高地街道与南苑乡槐房、新宫、南苑等3个行政村。
组 长: 东高地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南苑、和义、东高地街道主任和南苑乡副乡长
7.西区一组:长辛店街道与长辛店镇东河沿、辛庄、太子峪、大灰厂、张郭庄、李家峪、张家坟、长辛店、赵辛店等9个行政村。
组 长: 长辛店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长辛店街道主任和长辛店镇副镇长
8.西区二组:云岗街道与王佐镇南宫、佃起、庄户、王佐、怪村、魏各庄、沙锅村、西庄店等8个行政村。
组 长: 云岗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 云岗街道主任和王佐镇副镇长
在各创卫协调组领导下,分别组成“综合协调”、“市容环境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除四害”、“单位居民区卫生”等五个专项工作组,以利于整体 推进城乡一体创卫工作 。
(二) 在区创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 4个创卫督导组。职 责:按照《丰台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责任分解》和全区
创卫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对 8个创卫协调组和各主要责任单位创卫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督导。
1.东区督导组(东区一组、二组)
组长单位:组织部
成员单位:建委、房管局
2. 南区督导组(南区一组、二组)
组长单位:人事局
成员单位:教委、民政局
3.西区 督导组(西区一组、二组)
组长单位:机关工委
成员单位:文化委、林业局
4.北区 督导组(北区一组、二组)
组长单位:监察局
成员单位:农委、工商分局
组长由组长单位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成员单位的部门、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在区创卫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 2个保障组:
1.综合保障组
职 责:负责全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人、财、物的保障工作;负责各项主要指标达标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各创卫协调组和各街道、乡镇完成各阶段任务。
组 长:陈 来 区市政管委主任、区创卫办主任
副组长:姜东升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 扬 区卫生局局长
彭会来 区环保局局长
孔令斌 区财政局局长
董铁铮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2.宣教保障组
职 责:负责全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大型创卫公益广告、创卫汇报片、创卫画册的策划、完成;负责指导各创卫协调组和各街道、乡镇完成各阶段的宣传任务。
组 长: 邢方岭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李 杜 区广电中心主任
朱晓芳 区文明办主任
赵常学 区教委主任
王艳秋 区文化委主任
常建国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爱卫办主任
二、进度安排
2004年全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在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试运行的基础上,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为保障全区城乡一体创卫工作的全面达标,按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主要工作:
1.各街道、乡镇、各单位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创卫领导
小组;各城乡一体创卫协调组研究、部署地区创卫工作。五个专项工作组人员全部到位开展工作。
2.市政管委、爱卫会、卫生局、环保局等项目牵头单位排定主要单项指标的完成时限,指导8个协调组开展工作。
3.区创卫领导小组组织创建国家卫生区专题讲座(全区副处
以上实职干部、督导组全体成员)。
4.各创卫协调组、各街道、乡镇、各单位要完成创卫底档资
料的搜集、归档,并建立台帐。
5.宣教协调组完成创卫公益广告的设置,印发“举全区之力,
争创国家卫生区”——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各类媒体完成第一
阶段宣教任务。
6.督导组重点督查市容环境(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密闭化;粪便无害化;环境保护指标;农贸市场规范化)、公共卫生(六小规范化)、除四害(灭蚊蝇达标)工作进展。
(二)督查提高阶段( 7月份)
1.接受市级单项考核(灭蚊蝇、垃圾密闭收集、暴露垃圾堆治理等)。
2.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大气总悬浮颗粒物、除四害等五项主要指标达到或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区要求。环境整治、环卫设施建设、污水及生活垃圾治理、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环保指标控制等各项工作具备迎检条件。
3.组织第一次区级考核,全面检查9个创卫达标街道和王佐镇及8个城乡一体创卫地区。
4.各街道、乡镇、各责任部门上报创卫汇报(2001—2004,文字、图片等)。
5.宣教协调组完成创卫汇报片、创卫画册的制作。
6.各督导组按区级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迎评巩固阶段( 8月份及以后)
1.组织第二次区级考核,重点检查第一次区级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全面部署迎评工作(环境、交通、资料、接待、会务)。
3.接受北京市创卫评估团评估。
4.各协调组、各项目牵头单位按照北京市创卫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督导组分阶段进行督导。
5.8月份之后,每月组织一次区级复查(直至全国爱卫会专家组考察完毕),重点检查北京市评估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6.接受全国爱卫会专家组考察。
三、工作要求
(一)区创卫领导小组是丰台区争创国家卫生区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各街道、乡镇和各责任部门要服从领导小组的调度、指挥。区创卫办承担创卫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各创卫协调组、督导组、保障组在区创卫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组组长对本组工作负总责。各街道、乡镇和各主要责任部门的派出机构要服从协调组的统一指挥,主要责任部门要为街道、乡镇做好服务,监督、规范专项创卫工作。各组(包括协调组下设的 5个专项工作组)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三)各创卫协调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调度会,研究工作、制定方案、解决问题。各督导组每周都要 对 8个创卫协调组和各主要责任部门创卫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督导。
(四)各协调组文件(请示、汇报、通知、安排等)统一以“丰台区城乡一体创卫 *区*协调组”(例:丰台区城乡一体创卫东区第一协调组)的名义行文。
(五)各协调组、督导组、保障组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和各项目牵头单位各阶段单项达标时限,于 2004年6月10日前报区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台区争创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5月22日
争创国家卫生区宣传口号
1.举全区之力 争创国家卫生区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创国家卫生区
3.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争创国家卫生区
4.争创国家卫生区,建设现代化新丰台
5.争创国家卫生区,优化区域发展环境
6.争创国家卫生区,共建美好家园
7.争创国家卫生区,共享健康生活
8.争创国家卫生区,建总部经济聚集区
9.争创国家卫生区,打造特色商业区
10.争创国家卫生区,繁荣丽泽商务区
11.争创国家卫生区,建绿色生态居住区
12.争创国家卫生区,建特色文化旅游区
13.争创国家卫生区,建现代物流商贸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