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创建工作,以争创“国家级卫生镇”“市级卫生镇”“市级卫生村”为重点,积极推进区级卫生村的创建工作,推动城乡整体卫生水平的提高,改善我区农村卫生面貌和广大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致富奔小康服务。
2004年拟建成国家级卫生镇1个,市级卫生镇1-2个,
市级卫生村 10个,区级卫生村20个。
1、各镇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创建工作意义,以开展创建工作为载体,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工作、生活和投资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整体提升本地区的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和现代化建设,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2、各镇乡要根据《国家卫生镇考核标准》、《北京市卫生村标准》、《怀柔区卫生村标准》制定合理的创建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针对标准中重点、难点通项落实,分步实施。同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探索推行长效管理,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3、创建市级卫生村工作是创建市级卫生镇、国家卫生先进镇的基础工作。市级卫生村所占比例也是争创工作的一个关键指标。因此,基础设施较完善的镇乡要加快创建市级卫生村工作,提升市级卫生村比例,为争创市级卫生镇做准备。其余各镇乡年底前至少要建成1-2个市级卫生村,并做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未完成的将在目标管理考核时扣除相应的分数。
4、已获得市级卫生先进镇称号的镇乡要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镇。
5、各镇乡要积极开展以镇乡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旅游景区为中心的区级卫生村创建工作,采取单项考核、累计达标、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改变农村脏乱现象,为争创市级卫生村奠定基础。
争创工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对取得市级卫生村、区
级卫生村称号的分别给予 1000元、500元的奖励。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