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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爱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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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各职能部门创建职责
  • 政府办公室
  •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
  • 全国爱卫会专家组来怀审核验收时,由区领导汇报创卫工作情况,并由区政府安排整体接待事宜。
  • 安排区领导带队检查创卫工作落实情况。

市政管委

1、 市容环境整洁,清扫保洁率达100%,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30%以上。

2、 环卫设施数量足够,设备完好率≥98%。街巷垃圾容器封闭、清洁,周围无蝇蛆。垃圾收集密闭化,定时定点收运。粪便、垃圾做到密闭化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运输车辆车容整洁,不污染道路。

3、 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全区二类以上公厕比例≥10%。城镇地区取消公共旱厕。

4、 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灯箱设置规范完整,彻底清除城市小广告;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沿街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小街巷做到定时清扫、随时保洁。

5、 积极实行立体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消除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景点,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6、 备齐市政、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垃圾、污水处理等各项基础资料,以待验收组检查。

  • 教委

1、 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自评得分85分以上的学校大于85%,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 组织本系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发生、传染病流行。

三、财政局

协调落实各项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经费。

四、广播电视中心

  • 认真、生动、有效地做好各项创建活动新闻报道工作,对重大活动进行动态报道。
  • 利用广播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意义,电视台定期打出创卫宣传字幕。
  • 做好创建宣传资料的积累,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更好地为创建工作服务。

五、环保局

1、 近两年内全区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基本上无严重污染源,个别污染严重的企业已有近期搬迁计划。

2、 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

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汽车禁鸣达到市有关规定。

4、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5、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

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并且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7、 辖区内无超五类的黑臭水体。

8、 辖区城区、独成体系的区环境保防标准按照1999年4月公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执行。

9、 备齐各类环保数据和资料,以待验收组检查。

六、公安局

1、 加强车辆管理,规范交通秩序。

2、 配合有关部门对精神病患者、沿街乞讨以及拾荒者进行 管理。

七、工商局

1、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设有专业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无马路市场和无证、占道经营。

2、 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取缔辖区内无照经营的食品加工点,认真查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八、卫生局

(一)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 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2、 旅馆、美容美发、歌舞厅、公共浴室、影剧院、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3、 远离主城区、独立形成供水体系的区,水源防护和出厂水质应符合1999年4月公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 卫生防疫部门按要求对自来水厂进行卫生监督管理,有关资料齐全。

(二)食品卫生

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计划、有检查、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食品卫生监督合格率≥80%。

2、 食品加工制售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搞好生产经营管理,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3、 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4、 有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全区食物中毒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患。

(三)传染病防治

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有关资料齐全。

2、 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3、 医疗机构应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设有专职人员,应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并设有预防传染病和健康教育的宣传栏。

4、 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5、 全区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6、 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

7、 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立采供血(浆)机构,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8、 依照有关法规对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进行监督管理。

(四)资料档案

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对所负责的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资料齐全,以待验收组检查。

九、街道办事处

1、 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卫生干部,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活动经费,认真执行市、区部署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任务。

2、 辖区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无积存的污水。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做到密闭化和定时定点收运,公厕上类达标。

3、 街道、居委会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有宣传阵地、宣传工具,把健康教育与市民的文明教育结合起来。社区向群众开展健康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 绿化美化好,单位可绿化面积绿化率≥ 90%,居民区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60%。
  • 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治措施落实,没有使用违禁 鼠药。鼠、蚊、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 的范围内。
  • 城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鸡、鸭、猪、羊等),确 需饲养者必须圈养,并有严格管理办法。

7、 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外地过往旅客20人,满意率≥90%。

8、 创建国家卫生区各类档案齐全,以待验收组检查。

十、怀柔镇

1、 做好城镇结合部及辖区内的居民、农民居住地的环境 整治和除四害工作。

2、 取消辖区内公共旱厕,改造城区内农户旱厕。

3、 加大对城区创卫活动的宣传,重点地段悬挂创卫宣传条幅。

4、 对所属农贸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整顿,规范管理。

5、 保持辖区内环境整洁优美,无乱涂乱画、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

十一、爱卫会办公室

1、 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开展。

2、 拟定创建工作方案,总结创卫工作。

3、 督查职能部门创建工作落实情况。

4、 收集创卫信息,健全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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