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
我区的农村改厕工作开展十几年来,取得了很好实效,大大改善了农村卫生状况,提高了农村卫生水平,为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打下坚实基础。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区农村厕所的基础数据,为制定“十一五”规划,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北京市爱卫会京爱卫字 [2005]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各镇乡开展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厕所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05 年 4 月 10 日— 5 月 20 日
二、普查范围
14 个镇乡辖区内所有行政(自然)村的农村户厕、公厕。
三、普查方法
按照《北京郊区农村厕所普查表》要求,以各镇乡为单位逐村进行普查。同时根据所在村地理环境分平原、山区、不同地域分别填报,并注明是否为低收入村。
四、普查要求
1 、各镇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主管领导要深入普查现场,同时要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认真进行实地普查并如实填报统计数据。使普查工作做到时间、责任、效果三落实,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各镇乡实地普查完毕后,于 2005 年 5 月 20 日前以镇乡为单位将普查原始登记表和汇总表一并上报区爱卫会办公室。
3 、区爱卫办建立普查质量控制保证机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即时纠正,并通报普查情况。
联系电话: 69692106
二○○五年四月五日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市爱卫会
送:区精神文明办、爱卫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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