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5 月 1 日 ,平谷区爱卫办组织禁烟监督员对全区公共场所进行禁烟检查。为了全面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创造无烟环境,爱卫办对宾馆、饭店、车站、旅游景点等重要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各个单位对《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均利用橱窗、板报及张贴宣传海报进行了宣传,大多数场所都在禁烟区显要位置安放了禁烟标志,宾馆饭店设立无烟区。
此次检查,部分餐饮业尚未划分无烟区和吸烟区,监督员主要以劝阻为主,被劝阻者都能够及时认识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确给环境还有健康带来不良的影响。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在我区得到落实。
平谷区爱卫办
2008 年 5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