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统一灭蟑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地区、系统、单位爱卫会,各有关单位:
蟑螂是一类能传播多种传染病的有害生物。春季是消灭蟑螂的大好时机,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有害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减少其造成的各种危害,同时为迎接 4月份市爱卫会对我区进行“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奠定基础,结合我区蟑螂侵扰的实际情况,经区政府领导批准, 3月中旬至 4月中旬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集中统一灭蟑活动。为使此次灭蟑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灭蟑重点
1 、有蟑居民家庭;
2 、宾馆(饭店)、旅馆;
3 、 食品加工制售行业;
4 、商场、副食店、超市;
5 、各类医院;
6 、其它各类染 蟑场所;
二、灭蟑用药
由区、街两级除四害咨询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供应。 严禁使用不合格和国家禁用药品,防止出现用药不当而导致的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准备阶段( 3月 13日— 3月 20日)
1 、各级爱卫会组织要利用板报、橱窗、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宣传灭蟑工作的意义、方法和工作安排,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到灭蟑活动中来。
2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街、社区、单位灭蟑工作网络,各单位、社区居委会要明确 1-3名投药人员,并对投药员进行技术培训,让他们掌握灭蟑的方法和技术。
3 、 3月 21日进行全区灭蟑前密度监测,各街道地区爱卫会按照日常监测的单位类型和数量的要求进行监测。灭前监测情况于 3月 23日报区爱卫会。
4 、区、街两级爱卫会要按照市爱卫会统一要求做好监测用具和灭蟑药品统一储备和供应工作。
(二)投药阶段( 3月 22日— 4月 7日):
- 3 月 22日 — 3月 24日为第一次全区统一灭蟑投药日;
2 、 4月 5日— 4月 7日为第二次全区统一灭蟑投药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 3月 24日— 4月 25日)
1 、各地区、单位爱卫会要组织对投药工作及防蟑螂设施完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在统一投药期间,市、区爱卫会按照《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对各街道地区灭蟑投药及防蟑螂设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罚,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区。
3 、 4月 13日各街道地区爱卫会要按照日常监测的要求组织好对本地区灭蟑投药后的密度监测和灭蟑效果总结评估工作,监测结果和总结评估于 4月 14日上报区爱卫会。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各地区、系统、单位的领导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此次灭蟑工作,把灭蟑工作与建设健康城区活动和当前的迎“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相结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落实好灭蟑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要作好灭蟑的宣传动员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宣传灭蟑的重要意义,确保辖区内单位和居民人人皆知,并自觉参与到灭蟑活动中来,确保最大限度的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搞好全民灭蟑。
(三)科学指导,确保效果。
各级爱卫会组织要认真作好灭蟑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灭蟑方法、措施、用药科学合理规范。
各街道地区、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行动起来,确保此次全市灭蟑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二○○六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 : 爱国卫生 灭蟑 通知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市爱卫会
送:各有关单位
石景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6 年2 月10 日 印 发
共印 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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