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石景山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区成果,推进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保障人民的身心健康,实现现代、绿色、文明石景山的目标。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健康城区和国家卫生区复审为契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公共卫生体系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整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以后,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并出现一些新问题,与建设健康城区标准有一定差距,这需要各个部门明确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逐步达到健康城区要求。针对我区治理重点,主要在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范围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尤其以综合整治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浴室 (以下简称“五小” )作为重点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个区域爱卫会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积极协调工商、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区爱卫会下达的各项整治任务。
(二)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照“五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共场所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卫生部门:负责规范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及“五小”单位的卫生设施、卫生标准及卫生许可事项,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原料采购;餐具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的洗刷消毒;有毒有害物品和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和知识培训;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四)城管部门:负责对占道经营、露天制售和乱设摊点等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及“五小”进行查处;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3月 10日- 4月 15日)重点整治主要大街、道路两侧和繁华地区。
第二阶段( 5月- 8月)将整治范围扩展到全区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项整治机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面较广,难度较大,没有组织保证,很难奏效。因此,在区街爱卫会领导下,区、街两级分别建立由爱卫会、卫生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技术监督局、城管大队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上述部门要抽出 1— 2名专职人员在整治期间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区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副区长石玉贵同志指挥,区爱卫会、区卫生局牵头,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技术监督局和城管大队各抽 1— 2名人员组成。各街道办事处专项整治办公室,由各地区爱卫会牵头,区卫生监督所、各工商所、派出所、城管分队各抽 1— 2名人员组成。
(二)大力宣传动员,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1 、各街道要召开居委会和辖区大单位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动员会,认真部署整治工作。
2 、区电视台和各大单位的闭路电视要进行专题宣传。树立好的典型,对严重违法的典型要进行电视暴光。
3 、利用板报、墙报及其他形式进行宣传。
(三)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深入调查、狠抓落实
各街道、各部门都要制订详尽的整治工作计划,做到人员、标准、进度、范围、重点五落实。要对辖区内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对整治对象进行逐一统计,做到心中有数,为有的放矢的搞好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四)加强检查、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奖罚分明
检查是促进卫生工作的必要和有效方法,在专项整治中要对所有的食品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以下四方面必查:一查经营是否合法,即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齐全,未超项经营;二查经营场所的选址和面积、结构布局是否符合要求;三查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和有无卫生制度;四查卫生状况。对非法经营和不符基本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擅自缩小操作间面积,改变经营场所布局和卫生状况极差的要予以停业整顿和给予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予以停业和从重处罚。
专项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严格执法甚至枉法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对在食品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石景山区爱卫会
2006 年 3月 10日
主题词 : 爱国卫生 整治 方案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市爱卫会
送:各有关单位
石景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6 年2 月10 日 印 发
共印 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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