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禁烟控烟工作检查的通知
2008 年的控烟工作,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第 204号令《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出台的有力保障下,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爱卫会的直接指导下,我区的控烟工作得以大力推进。为了贯彻落实好《若干规定》,区领导决定在 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 5月 31日)到来前 夕, 对全区的禁烟控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再一次掀起禁烟控烟工作的新高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 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及首钢、军区等 12个地区爱卫会要 及时下发监督证及检查员牌子并登记造册(各单位的检查员不得少于 2人)。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若干规定》的落实。各 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及首钢、军区等 12个地区爱卫会 要对所辖地区的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尤其对窗口单位的禁烟牌张贴及禁烟检查员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区爱卫会将抽查全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 5月 29日在 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到来前 夕, 区爱卫会将与区教委联合, 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无烟青少年”为主题的各种宣传,组织“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的系列签名活动。届时要求 各 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首钢、军区等 12个地区爱卫会、以及区卫生局在每一个社区及二级以上医院都设立无烟奥运宣传点,展出禁烟宣传展板、发放禁烟宣传品。
四、 5月 27日 -30日,主管区长石玉贵将带队对奥运签约酒店、医院、图书馆、体育馆、餐饮单位等公共场所的窗口单位禁烟宣传及实施工作进行检查。
二 〇〇 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爱国卫生 禁烟 控烟 通知
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市爱卫会
送:各有关单位
石景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8 年5 月21 日 印 发
共印 30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