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法检查活动的情况通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积极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以“禁烟”规定实施日和“世界无烟日”活动为契机,于 5月份组织开展了宣传及执法检查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推进我区“禁烟”和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北京2008年举办无烟奥运奠定良好基础。现将这次活动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无烟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5月,是我区“禁烟”和控烟活动月。为更好地促进《规定》的落实,我区全面发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于5月3l日第二十个世界无烟日掀起了高潮。其主题为“创建无烟环境”。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被动吸烟和环境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地区爱卫会充分发挥辖区单位和社区功能,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活动主题和控烟工作新形势,因地制宜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引导吸烟者接受新的健康理念,进一步培育健康行为的养成。区教委对中小学生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教育,各校进行了活动动员,号召师生树立终生不吸烟的思想,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各学校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讲座、观看光盘、漫画比赛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北京市第三中学和北京市第十三中学组织开展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共有 1000余名师生在长卷上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做出了庄严的承诺。月坛地区爱卫会组织26个社区居委会的卫生主任进行了“禁烟”和控烟知识专题培训,并对辖区15条主要大街上的单位、学校、公共场所进行了“禁烟”和控烟工作普查。新街口地区爱卫会设立宣传站,通过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单、解答咨询问题等方式,进行了有关戒烟知识的宣传。展览路地区爱卫会积极组织地区单位、学校、餐饮行业,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禁烟”宣传活动,不断强化“无烟环境,人人有责”意识,坚持“一做三抓”:即坚持从“我”做起,建立和完善单位“禁烟”管理制度,教育、监督、鼓励单位人员不吸烟、少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持从下一代抓起,辖区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禁烟”征文、绘画等活动,积极开设“拒绝烟草危害”课堂,规劝、帮助身边的亲人向烟说“不”;坚持从细节抓起,强化责任意识、奥运意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坚持从社区抓起,在售烟门店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提示,举办“拒绝烟草、珍爱生命”的控烟活动。什刹海地区爱卫会组织地区医院在什刹海小广场举行大型控烟义诊活动,免费为居民测量血压、身高、体重,进行健康咨询等服务。西长安街爱卫会在府右街南社区门前设立宣传咨询台,聘请医务人员对过往行人讲解吸烟对身体的危害和科学戒烟方法。金融街地区爱卫会利用街道信息平台及互联网进行“禁烟”法规和《公约》宣传,组织辖区社会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参加了“禁烟”和控烟知识答卷活动。德胜地区爱卫会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利用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向辖区群众进行“禁烟”控烟宣传,收到较好效果;区各商业网点在售烟门店、柜台设置“今天是世界无烟日,停止售烟一天”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牌,向市民进行控烟宣传,劝阻吸烟行为。区各影剧院在影片放映前后,插播宣传字幕,提示人们不在公共场所吸烟。通过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营造了全区“禁烟”和控烟工作浓厚的氛围,对推进工作的全方位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 5月份“禁烟”控烟活动月全区共出宣传板报近千块、发放宣传品5000余册、悬挂横幅标语95条、张贴宣传画800张、设立宣传咨询点52个。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禁烟”和控烟工作的落实
5月15日至24日,利用两周时间,区爱卫会组织各地区爱卫会有关人员,对7个街道辖区部分单位公共场所的“禁烟”控烟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办事处机关和辖区机关、学校、医院、公共场所及禁烟示范街上的单位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共检查 70个单位,其中机关19个、中小学学校12所、医院7个、商场(超市)20个、企事业单位12个。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办公室、会议室、 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均有“禁烟”标识,无烟缸摆放,地面无烟蒂、烟灰痕迹,有条件的单位还设有专门吸烟区,未发现严重违反《规定》现象。 “禁烟”管理制度 健全的单位占 98%;设立检查员并做到持证上岗的单位占100%;张贴禁止吸烟统一标志的单位占100%。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禁烟”控烟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成效不显著。二是经常性宣传不够,没有形成一定的控烟环境氛围。三是个别单位“禁烟”管理制度未能当场出示,检查员责任不到位,碍于情面,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缺乏经常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我区的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巩固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实现“无烟”奥运,各地区爱卫会和各有关部门要以第二十个世界无烟日宣传为契机,继续加大对我区“禁烟”控烟工作的宣传和执法检查,扎实推动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规定》的认识,做好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干部、教师、医务人员要起表率作用,带头遵守有关法规,以“戒烟”或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实际行动促进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宣传教育要坚持经常,常抓不懈,坚持持之以恒。广泛动员和鼓励所辖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控烟工作,把相关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人人皆知,正确引导人们自觉自律,进一步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言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贯彻执行《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率,扩大监督检查范围。特别是要加强对 奥运定点医院、奥运指定宾馆及奥运训练场馆等单位公共场所的“禁烟”控烟执法检查。
(四)继续在全区开展北京市“无吸烟医院”、“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要将创建“无吸烟单位”、“无吸烟医院”与“健康单位”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争取 2008年奥运会前,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全部达到“无烟单位”的标准。
(五)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继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争创“无烟学校”,并逐年递增。
抄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市爱卫会
抄送:区各委办局、街道及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