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登录: ID PASSWORD
   
1.关于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做好全市夏季灭蚊活动”的通知

2.关于加强控烟工作暨开展第二十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3.关于开展 “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 知

4.关于调整西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5.关于做好二 00七年第二个城市清洁日活动的通知

6.关于印发《西城区爱卫会“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的通知

7.关于开展“二00七年城市清洁日活动”的通知

8.关于印发“西城区二00七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爱卫会
北京君昌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卫生信息网
 
 

关于印发《西城区 除四害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西爱卫字( 2005 )第 20 号


各地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全面推进健康城区建设活动,不断完善有害生物控制工作的管理措施和保障机制,区爱卫会制定了《西城区除四害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除四害工作监督管理力度,现将《西城区除四害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 《西城区除四害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二 00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爱国卫生 除四害工作△ 管理考核办法△ 通知

抄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市爱卫会

抄送:各街道、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05年11月24日印

共印60份

西城区除四害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消除蚊、蝇、鼠、蟑螂(以下简称“四害”),控制其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确保本区域蚊、蝇、鼠、蟑螂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现参照《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国家卫生区标准》以及《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除四害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区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各街道及区教委、文委、管委、建委、卫生局、工商分局、商务局、房管局、园林局、环卫中心、房地中心、人防办、什刹海风景管理处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除四害工作。

  第三条 除四害工作实施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及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除四害工作,住户负责所居房屋及院落的除四害工作。

第四条 除四害工作要标本兼治,以采取治理环境为主,完善设施、药物控制为辅,进行综合性科学防治。

第五条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的监测,并及时报告“四害”密度的监测数据。各街道定期做好“四害”密度的群测调查。

第六条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除四害工作纳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在复审时,对“四害”防治设施不完善、“四害”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的,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并加强“四害”设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及社区居委会分别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网络,积极宣传普及除四害知识,做好所在地区、系统、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第八条 考核检查办法

(一)考核检查时间

区爱卫会根据全区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在每年的适当时机,组织除四害达标单项或综合考核检查。

(二)考核检查方式

采取随机与推荐相结合方式,按照《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和参照 《北京市除四害工作先进区县考核鉴定细则(试行)》 进行考核检查。

(三)考核检查内容

1 、档案资料:对各街道、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网络、管理制度、有关文件、工作计划、阶段总结、密度监测、自查情况、宣传活动、业务培训、防治措施等档案资料及照片声像进行检查。

2 、查看库房:主要药械使用情况、进出库管理及是否有违禁药品等。

3 、现场检查:采取随机与推荐结合的方式,灭鼠主要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招待所、餐饮店、商场、副食店、超市、车站、机关、企业、医院、学校、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地方的室内外鼠迹及防鼠设施。灭蚊主要查各类有院落单位、建筑工地、社区环境、下水道、不同类型水体等地方的成蚊及蚊幼虫。灭蝇主要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招待所、餐饮店、商场、副食店、超市、车站、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地方的蝇及防蝇设施。灭蟑主要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招待所、餐饮店、商场、副食店、超市、车站、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社区、居民住户等地方的蟑螂及蟑迹。

(四)通报表彰

考核检查实施量化打分、综合评定,按所获得分数排序,考评结果全区通报,区政务办公网上公布。区设置奖杯,对除四害工作措施有力,经考核检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地区或部门,由区爱卫会授予鼠、蚊、蝇、蟑防治工作先进地区(单位)荣誉称号;对不重视除四害工作,经检查考核不达标的地区和部门,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除四害工作不落实的单位,爱卫会视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改正或罚款处理;对除四害工作出色的单位给予表彰,并在市、区爱国卫生工作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

本管理考核办法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COPYRIGHTS BIAW.ORG.CN ALL GIRHRS RESERVED
2004-2007 TEL.(010)6486 7471 FAX.(010)6488 0672